20091225中午,恰逢圣誕節,錢某到鎮江市丹徒新城谷陽大道北側的農業銀行去支取失業金,未曾想自己腦子一活、膽一壯竟到了1900元錢。518,丹徒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錢某罰金3800元。

 

錢某的兒子在市重點大港中學讀高三,她與丈夫感情不好,和兒子兩人租住在港中對面的小區車庫已經三年。兒子看到同學們都穿著不俗,便經常要求母親給他購買名牌。錢某想:兒子大了,在學校里的確需要面子,總要想辦法弄點錢啊。于是,機會抓住了她。案發當時,錢某在銀行大廳排隊,突然看見大廳東面玻璃隔斷的辦公室里,有個大的女式拎包,恰好還沒人。錢某便撤出隊伍,悄然溜進,順當的從包里取走了一疊錢。

 

1個多月后,錢某抵不住心靈的煎熬,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如數退出贓款。法院遂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歸案情況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