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脊椎炎”癱瘓在床的丈夫以妻子未盡撫養義務為由,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撫養費。妻子以丈夫騙婚隱瞞婚前曾患“賀杰金氏淋巴瘤”病史為由,將丈夫告上法庭,要求與其離婚。

 

近日,一場令人唏噓的婚姻訴訟在金閶法院了結,一對曾經恩愛的小夫妻終成了分飛燕。

 

婚后三個月確診“脊椎炎”  生活不能自理癱瘓在床

 

丈夫叫徐韜,蘇州人;妻子叫李貴蕓,廣西人。2007年,徐韜與李貴蕓相識后自由戀愛。20087月,二人在蘇州共同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并登記結婚。婚后不到三個月,徐韜感覺身體不適,到醫院一查,被診斷患上了放療后遺癥。年底,經醫院確診為脊椎炎,可能導致癱瘓。此時,李貴蕓方知丈夫曾生過淋巴瘤。

 

20093月,徐韜病情惡化,無法獨立行走,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自此癱瘓在床。

 

丈夫起訴要求撫養費  妻子訴求離婚

 

李貴蕓得知丈夫病情后,開始無理取鬧,想方設法阻擾丈夫看病,搶走丈夫三萬元存款及醫生開出的處方。為此,徐韜被迫于200911月住回父母家。

 

此時的徐韜因身患重病而失業,已無力承擔必要的醫藥費和生活費,更無力支付每月的住房貸款。于是,一肚子怨氣的徐韜以自己病后妻子未盡到撫養義務為由,將妻子李貴蕓告到蘇州市金閶法院,要求其支付撫養費。

 

“隱瞞病史騙婚,許你對我不忠,就許我對你不義!”越想越窩火的李貴蕓,也將徐韜告到了法院,要求與其離婚。法庭上,丈夫說:“我患病了,你就嫌棄我,愛你有啥用?”妻子說:“你竟然隱瞞病史騙婚,恨你沒商量!”

 

一接手該案,金閶法院的郭法官就嗅到了“火藥味”,心里不敢有絲毫懈怠,趕緊跟同事一起走訪了當事人的鄰里鄉親,詳細了解案件事實。得知案件的特殊性后,法院立即啟動“領導調解”程序,由庭長、副庭長、調解能手等組成“領導調解小組”,親自上門調解。56,經過約7個小時的苦口婆心后,徐韜當場撤回請求給付撫養費之訴,并同意與李貴蕓協議離婚。

 

法官親自上門分割財產  夫妻終分飛

 

財產分割是離婚之訴的核心。為了公正地分割財產,及時有效化解糾紛,“領導調解小組”在當事人家里現場分配財產,“電動自行車歸李貴蕓,彩電、單人床給徐韜;房屋及室內設施歸李貴蕓并由其負責歸還房屋所余抵押貸款,李貴蕓支付給徐韜房屋、財產折價款人民幣22萬元,支付完畢可自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就這樣,一場婚姻家庭糾紛至此了結。透視這場失敗的婚姻,承辦案件的郭法官不禁對記者感嘆:“誠信婚姻誠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