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一天夜晚,110接警中心接到了一個電話,一陣嘈雜后什么都沒說就掛斷了,回撥過去,一個年輕男子稱,他的朋友被人強奸了……民警立即趕往現場。民警到達這家快捷酒店后,兩男一女正在房間內等候,其中的女子小胡首先開口,稱自己被強奸了,加害人就是在場的張先生,而另一名男子小孫則是她受害后找來的朋友。張先生隨即反駁,稱自己才是受害者。由于情況復雜,三人都被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小胡的供述漏洞百出,一會兒說剛認識張先生,一會兒又說在一起吃了幾次飯,從小胡隨身攜帶的包里還發現了大量現金,她也說不出來是從哪里來的。在民警一再的詢問下,小胡終于說出了實情:小胡和張先生是情人關系,但交往時間不長,那一陣子小胡因為賭錢欠下了高利貸,急于還債,她知道如果直接伸手要,張先生一定不會給。于是她決定效仿電視劇里的情節,找來了自己朋友的小孫,合演“一場戲”,兩人說好當天晚上小胡主動約張先生吃飯,然后引誘張先生開房,再由小孫裝作陌生人到賓館房間拍照并以照片威脅張先生。計劃實施的當天一切都按小胡和小孫預想的進行,直到被拍照后的張先生開始跟小孫談條件,小孫提出了十萬元的巨額數字張先生始終不同意,眼看這個“敲詐情人”的計劃可能失敗,小胡開始有點著急,在一旁向著小孫幫腔,張先生聽著苗頭不對才突然明白過來,小胡和小孫根本就是一伙的!張先生不愿再談立即要離開,可是兩人不甘心就此錯失良機,強行把張先生攔下,小胡一把奪過張先生的包開始亂翻,拿走了其中的七千塊錢,并威脅張先生要報警告他強奸,小孫假意打報警電話卻沒想到真的撥通了,小孫慌忙中掛斷了電話。在110反撥過來時,小孫就謊稱小胡被人強奸了。于是,出現了小胡和張先生都自稱是受害人的一幕。

 

近日,滄浪區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審理,法院認為,小胡、小孫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他人實行威脅,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并公然奪取公民私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和搶奪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