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養老公私生子 真情難喚負心漢
作者:唐霄 吳霞 發布時間:2010-05-11 瀏覽次數:714
一個外地女子,面對丈夫的婚外情,委屈求全撫養其私生子,但真情卻未能喚回負心漢。
陳某系湖北女子,今年剛剛30歲。20歲時,陳某在打工過程中與江蘇海安籍男子王某(時齡22歲)相識相愛。2001年,雙方登記結婚。婚后,陳某隨王某來到海安王某老家居住。2002年,女兒出生后,陳某在家照顧女兒,王某仍在外打工。陳某為人實誠,對生活沒有過高追求,只求夫君在外平安,夫妻白頭偕老。但她最起碼的企求,很快被王某的不忠打碎。
2002年底,王某又認識一打工女張某,并發生不正當關系,導致張某懷孕。張某懷孕的事,王某一直瞞著家中的妻子陳某。此后,張某隨即帶孕嫁給他人。張某沒有將王某的“種”打掉,堅持將孩子生下來。如果不是后來發生的不測,日出日落,一切也就會淹沒于人海中。
天有不測,張某婚后第四年,一場不幸的意外事故,突然奪去張某丈夫的性命。凄涼之中的張某,自感獨自一人無力撫養孩子,便又聯系上了王某。
今年1月份,王某將張某和孩子公開帶至陳某面前。在三人“推牌”談判中,王某欺騙陳某說,如果陳某同意接收孩子,他將與張某斷絕不正當關系。陳某為了老公不離開她,竟然同意撫養孩子。陳某、王某、張某三人簽訂了協議書,由陳某撫育王某與張某的孩子,王某與張某結束不正當關系,同時約定由王某將張某送回家。
誰知,王某送張某回去后,便一去不復返。陳某多次聯系王某,王某拒不同意回家。陳某無奈之下,向法院起訴離婚。審理中,承辦法官多次與王某電話聯系,從法律、情理的角度勸告王某回來處理離婚事宜,以便對陳某有個交待。
王某到庭后,經做工作,雙方同意離婚,并就子女撫育、財產償還、債務承擔等達成協議。王某帶走私生子,陳某則將婚生女帶回湖北。
陳某來時滿腔期待,走時一地黃花。面對此情此景,王某內心深處,不知有無一絲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