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白下法院民三庭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因自駕游引起的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糾紛案件,引起了中央電視臺、江蘇電視臺、南京電視臺等多家電視媒體與平面媒體的廣泛關注和集中報道。

 

2009719,被告李某等網友相約租車至江蘇連云港自駕游。在回寧途中,因車輛曝胎翻車,游客吳某當場死亡。交警部門認定本次事故為意外事故,無人承擔事故責任。后死者吳某家屬將自駕游發起人李某、車輛出租人、車輛登記車主和駕駛員告上法庭,要求眾被告連帶賠償各項損失64萬元。

 

庭審中,眾被告各持一詞,均不愿賠償。出租車主認為,其提供的車輛沒有問題,曝胎翻車是車輛超載所致,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認為,其開車是義務為大家服務,在駕駛過程中也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且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李某則認為其不是組織者,在自駕游活動中不存在過錯,也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車主單位認為,車輛早就轉賣給出租人,只是未辦理過戶手續,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