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來”的刑罰-海安一被告人偶得鑰匙行竊獲刑
作者:賈雯雯 發布時間:2010-05-10 瀏覽次數:706
無意中獲得別人家的鑰匙一串,于是引發了入室盜竊的歪念。近日,海安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王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
被告人王某系東臺市人,租住于海安縣城東鎮泰寧村5組108號蔣某家中。
海安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王某當庭自愿認罪,法院酌情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一貫表現尚可,無前科劣跡,且所在地司法所愿意承擔管教責任,法院對其適用緩刑。
貪念人人都有,但是一味地貪婪,不勞而獲,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希望其他人能夠引以為戒,潔身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