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脊椎炎”癱瘓在床的丈夫以妻子未盡撫養義務為由,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撫養費。妻子以丈夫騙婚隱瞞婚前曾患“賀杰金氏淋巴瘤”病史為由,將丈夫告上法庭,要求與其離婚。法庭上,丈夫說:“我患病了,你就嫌棄我,愛你有啥用?”妻子說:“你竟然隱瞞病史騙婚,恨你沒商量!”日前,這位可憐又可悲的丈夫與這位可惜又可恨的妻子讓蘇州市金閶法院的法官們沒少費心。

 

丈夫叫徐韜,蘇州人;妻子叫李貴蕓,廣西人。2007年,徐韜與李貴蕓相識后自由戀愛。20087月,二人在蘇州共同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并登記結婚。婚后不到三個月,徐韜感覺身體不適,到醫院一查,被診斷患上了放療后遺癥。年底,經醫院確診為脊椎炎,可能導致癱瘓。此時,李貴蕓方知丈夫曾生過淋巴瘤。

 

20093月,徐韜病情惡化,無法獨立行走,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自此癱瘓在床。李貴蕓得知丈夫病情后,開始無理取鬧,想方設法阻擾丈夫看病,搶走丈夫三萬元存款及醫生開出的處方。為此,徐韜被迫于200911月住回父母家。此時的徐韜因身患重病而失業,已無力承擔必要的醫藥費和生活費,更無力支付每月的住房貸款。于是,一肚子怨氣的徐韜以自己病后妻子未盡到撫養義務為由將妻子李貴蕓告到蘇州市金閶法院,要求其支付撫養費。隱瞞病史騙婚,許你對我不忠,就許我對你不義!越想越窩火的李貴蕓,也將徐韜告到了法院,要求與其離婚。

 

一接手該案,郭法官仿佛就嗅到了陣陣“火藥味”,心里不敢有絲毫懈怠,趕緊跟庭室負責人一起走訪了當事人的鄰里鄉親,詳細了解案件事實,掌握第一手資料并向院領導匯報案情。院領導得知案件的特殊性后,立即啟動“領導調解”程序,由庭長、副庭長、調解能手等組成“領導調解小組”,仔細分析案情,商定調解預案,親自上門調解。56,經過約7個小時的苦口婆心后,徐韜當場撤回請求給付撫養費之訴,并同意與李貴蕓協議離婚。顯然,財產分割是離婚之訴的核心。為了公正地分割財產,及時有效化解糾紛,領導調解小組在當事人家里現場分配財產,電動自行車歸李貴蕓,彩電、單人床給徐韜;房屋及室內設施歸李貴蕓并由其負責歸還房屋所余抵押貸款,李貴蕓支付給徐韜房屋、財產折價款人民幣22萬元,支付完畢可自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就這樣,一場婚姻家庭糾紛至此了結。透視這場失敗的婚姻,法官不禁感嘆:誠信婚姻誠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