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級法院行政庭聯手妥善調結一組拆遷訴訟案件
作者:王蔚 發布時間:2010-05-07 瀏覽次數:729
近日,鎮江中院和句容法院兩級法院行政庭聯手協調解決了一組四起因拆遷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對法院的協調工作的做法和效果三方當事人都很滿意。法院對該組案件的成功協調,有效解決了因城市改造而引發的矛盾,將推動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和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有效的結合在一起,是對促進“官民和諧”、積極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良好詮釋。
句容市政府因城市規劃改造需要進行公共道路拆遷建設,被拆遷人王某的房屋位于拆遷范圍內,因王某一直未能與拆遷人達成拆遷補償協議,為確保市政重大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該市建設局經拆遷人申請,依法作出行政裁決。在裁決限定的期間內王某仍然未能履行,隨后該市依法對其房屋組織了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后王某情緒非常激動,隨后就到處信訪投訴,并陸續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共計四件,其中兩件案件一審法院裁定駁回起訴后,原告上訴至中院。
面對當事人激動的情緒和雙方當事人前期協商所引發的矛盾,兩級法院行政庭的審判人員多次協商,從能動司法、和諧司法的角度出發,認真分析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制定協調方案。在符合法律規定和拆遷的整體性要求的前提下,多次組織原告王某、被告建設局及第三人拆遷人面對面地進行溝通協調,耐心細致地向王某解釋相關法律規定和城市拆遷改造的重要性,指出因其未能配合拆遷而對該項公益建設造成的負面影響,疏導王某在拆遷過程中形成的積怨。最終王某與拆遷人達成拆遷補償協議并撤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