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連云法院執行人員橫跨六省,成功執結了370萬元貨款。

 

去年12月,江蘇連云港一家外貿公司與河南某市的一家貿易公司簽訂了370萬元購煤合同,到了交貨期,貿易公司的人突然“蒸發”,外貿公司派人到貿易公司一看,該公司已人去鏤空,匯去的訂煤款被這家“三無”公司的老板提走了。春節前,外貿公司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后,迅速向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連云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派出執行科長李玲和法官孫存君以及2名法警前往河南去執行。到了河南已經是傍晚時分了,一下車,他們直奔貿易公司的老板家,一看是法院的警車,沒等執行人員進屋,老板就跳窗跑了,法官和法警們就包抄向他追去。

 

大概是被執行人對當地的情況太熟悉了,追蹤執行被執行人突然不見了。無奈,執行人員找了一間旅館住下,他們對案情進行了分析,認為被執行人不會很快離開這里。于是,他們在進行深度走訪調查中了解到,被執行人已買火車票去了秦皇島。這個情況太重要了。執行人員立即趕到車站,買票登上特快列車,提前趕到秦皇島。剛下火車,他們就發現了被執行人,大家二話不說,撒腿就追。追出10多分鐘,執行人員把被執行人堵在了一個巷道內,本想吞下這筆貨款的被執行人,被當場抓住。

 

從連云港到河南,再追到秦皇島,執行人員跨省終于把被執行人帶了回來。經過一番較量,這名李姓被執行人終于說出了實情。他說,自己本來就沒有煤,只是離婚后想弄點錢,找個地方過幾天好日子,不想自己的美夢破碎了。

 

前日,執行人員從被執行人住在秦皇島的一名親戚處追回了370萬元全部貨款,并及時交給了申請執行人連云港某外貿公司,像這樣的案例在連云法院還有不少。據了解,去年以來,該院共為企業執結到位資金4.12億元,為“三保”作出了突出貢獻,受到了江蘇省高級法院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