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心為自己學生提供擔保,誰知學生借款之后人間蒸發,無奈之下老師只得承擔起還款責任。響水縣人民法院近日調解了這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黃某、繆某本是師生關系,繆某初中畢業后,在社會上游手好閑,沒有固定收入來源,騙完家人,騙朋友,這一次他將目標放到了當年的恩師黃某,老師黃某稱當時學生繆某找到他說自己創業做生意需要資金購買機器,并跟他談了一些對未來的想法和規劃,希望老師能夠為他提供擔保。看到學生積極上進的態度,出于幫助學生的想法,黃某便一口答應了下來,為其提供了40000元的連帶還款擔保。借款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要,繆某拒不還款,后來就一直聯系不上,于是原告將師生二人告上法庭。

 

事后黃某才得知,繆某根本沒有創業,而是將錢揮霍一空,經過法院的調解,老師繆某表示自己提供了擔保理應承擔還款責任,但他怎么也沒想到好心幫助學生創業卻被學生黃某騙了,實在是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