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武器”開車門 連續(xù)作案落法網(wǎng)
作者:劉思沁 發(fā)布時間:2010-05-05 瀏覽次數(shù):655
隨著城市里的私家車日益增多,有關于私家車的盜搶案件也不斷增多,越來越多的犯罪分子打起了私家車的主意,放置在車里的貴重物品成為目標,開門搶包、砸毀車窗實施盜竊的案件時有聽聞,而最近更是有盜竊團伙用上了高科技武器,利用電子解碼器,不撬鎖、不砸玻璃就輕松竊得了汽車里的財物,而且連續(xù)作案多起。近日,滄浪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審理。
現(xiàn)在的汽車大都帶有防盜系統(tǒng),下車后輕輕地按一下遙控鑰匙,車門就自動落鎖,十分方便,一旦其他人試圖撬鎖或者砸開車窗,就會立刻警報大作,可是殊不知,就在這簡單的“一按”之中,就給小偷留下了可乘之機。
在地下交易市場流行著電子解碼器這樣一種“好東西”,當車主在用遙控鑰匙對汽車上鎖的時候,只要有人在附近同時按下這個解碼器,那么解碼器就可以阻止遙控鑰匙對汽車發(fā)出的指令,換言之就是汽車根本沒有上鎖,而車主卻以為已經鎖好了車而安心離開,之后小偷想偷車里的物品就如探囊取物般容易了。王曉義、李仁兩人就是在接觸到這個新奇玩意兒后,花重金購買下來,想要借這高科技“大干一場”,之后,他們把目標瞄向了富庶的蘇南一帶。
來到蘇州后,王曉義、李仁到處查看地形,想要找到車輛集中又可以隱蔽作案的地方,同時他們還招攬來了自己的親戚朋友王曉林、沈飛兩人,四人是同道中人,共商大計,最后他們把目標鎖定在了蘇城各大賣場的停車場,選擇大賣場的原因一是是賣場里人流量大,隱蔽起來比較容易,二是車主停車后進去購物,時間比較長,提供了充分的作案時間。動手前他們進行了明確的分工,王曉義負責開車到目的地,坐在車里使用電子解碼器干擾車主上鎖,李仁負責在一旁觀察是否干擾成功,并確定車主沒有發(fā)現(xiàn)異常,然后告知王曉林或者沈飛未落鎖車輛的車牌號碼,由他們之一進車行竊,同時李仁尾隨車主進入賣場,觀察車主購物時間,一旦車主返回停車場,他就立刻打電話通知王曉林或者沈飛停止行動,確保計劃的萬無一失。
四人按照這樣的行動計劃,分別在位于蘇州滄浪區(qū)、工業(yè)園區(qū)的兩家大賣場停車場和位于無錫的一家大賣場停車場作案連續(xù)四起,王曉義、李仁四起案件全部參與,王曉林參與其中三起,沈飛參與其中一起,共計竊得導航儀一部、手機兩部、筆記本電腦三臺,總價值10921元。
蘇州滄浪法院近日公開審理了這一案件,法院審理認為王曉義、李仁、王曉林、沈飛共同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判處王曉義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李仁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王曉林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七千元;沈飛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四千元并將暫扣于公安機關的作案用電子干擾器一只予以沒收。
承辦法官提醒廣大車主在用遙控鑰匙給車輛落鎖后,應再拉一下車門把手,確定無誤后再離開,在人員車輛密集的地方更需特別注意,貴重物品盡量隨身攜帶,不要留在車里,此外諸如商場停車場的場所也應加強安保措施,監(jiān)控與巡邏相結合,給顧客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放心的購物環(huán)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