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北塘法院將4萬余元交到了劉某、趙某等21名農民工手里。喜領工資款的劉某激動地說;“沒想到這么快就拿到了錢,感謝法院、感謝法官為我們農民工撐腰。”

 

20103月中旬起,因無錫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履行勞動仲裁裁決書確定的義務,劉某、趙某等人陸續向法院申請執行被拖欠的加班工資。盡管個案執行標的額不大,但農民工是社會弱勢群體,若不依法及時執行好這些涉及民生的案件,必將影響到農民工的生活和社會穩定。為此,北塘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指定經驗豐富的承辦法官負責執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執行方案。

 

執行過程中,承辦人一方面穩定農民工們的情緒,避免信訪上訪情況的發生,另一方面采取有效執行措施,查控公司可供執行財產,并上門了解公司目前經營狀況,但該公司負責人借故躲避不與配合。后執行人員依法凍結了混凝土公司的銀行帳戶,同時向該公司做法律宣傳,告知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嚴重后果。迫于執行壓力,被執行人混凝土公司委托律師將全部執行款項交到法院,21名農民工終于領到了拖欠多時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