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相識于網絡后迅速墜入愛河并“閃婚”,終因缺乏相互了解,新婚夜新郎逃跑而又“閃離”。常熟法院最近審結了這起因網絡“閃婚”而又“閃離”的離婚糾紛案件。

 

韋某與黎某都是喜歡追求時尚的一族。2007年底韋某與黎某在網上發布了征婚啟事,二人因此相識。不久之后雙方就談起了戀愛,見了幾次面以后就確定了戀愛關系。20089月左右,雙方因為經濟問題分了手。分手后,韋某與黎某仍熱衷于網上征婚。20093月雙方在網上看到了對方的征婚啟事,即重歸于好,又談起了戀愛,不久就同居了。

 

與上次戀愛不同的是,這一次韋某與黎某于20099月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婚后夫妻感情一般。黎某家于200910月舉行結婚儀式。而韋某則于20101月在自己的老家舉行婚禮辦酒,辦酒的新婚夜,黎某離家跑掉了,致使韋某及家人覺得很是丟臉。韋某認為黎某新婚夜逃跑的行為嚴重影響了二人的感情,深深傷害了韋某,為此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庭審中,黎某表示同意離婚,但不想多說二人的感情狀況,同時要求韋某返還彩禮。

 

后經法庭的調解,韋某與黎某達成離婚協議,并由韋某返還黎某鉆戒、項鏈、手鐲等彩禮。

 

【點評】隨著網絡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年輕人熱衷于網戀以及網上征婚。作為一種新的生活方式,這本無可厚非。但由于網絡是虛擬的,與現實有著很大的脫節性。而婚姻又是終身大事不是兒戲,婚姻是建立在雙方相互了解的基礎之上的。所以年輕人在網戀或者網上征婚時一定要冷靜,不能為了追趕時尚而沖動。只有充分了解了對方才能進入婚姻的 “圍城”,否則只能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