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去索要自己應得的工錢,誰知卻將人打傷,不光賠了錢,還被判了刑,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近日,江蘇省阜寧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許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0911112時許,被告人許某與其弟弟至被害人弟弟經營的某足浴門市,找被害人楊某索要打工的工錢,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在此過程中,被告人許某將被害人楊某的左手無名指扳傷。經法醫學鑒定,被害人外傷致左環指近節指骨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后被告人許某賠償了被害人楊某各項損失計人民幣43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許某非法損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許某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相關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