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才處刑罰又犯新罪 數罪并罰獲刑兩年半
作者:丁文娟 趙彥鳴 發布時間:2010-04-27 瀏覽次數:710
一少年在被法院判處緩刑的當天夜里,就采用撬汽車玻璃的手法瘋狂盜竊車內財物。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這起盜竊案,被告人劉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000元,連同前罪判處的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去年下半年,無錫濱湖梅梁地區連續發生多起汽車玻璃被撬、車內財物被盜案件。派出所組織民警對案發區伏擊守候。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破壞性手段實施盜竊,造成公民財物毀損,同時觸犯了盜竊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兩個罪名,在刑法理論上屬于牽連犯,應擇一重罪名定罪處罰。劉某盜竊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且造成公民財物毀損,應從重處罰。劉某該次故意犯罪是在其前罪的緩刑考驗期內重新犯罪,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并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