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錯藥致一孕婦流產 醫院賠償33000
作者:金壇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0-04-27 瀏覽次數:826
為慎重起見,金壇一孕婦李某懷孕后前往金壇某醫院檢查,不料醫院藥房發錯藥,致使李某被迫人工流產。近日,金壇法院成功調解這一醫療事故糾紛。
2009年10月某日,李某因早孕、先兆流產到金壇市某醫院就診。經檢查后,該醫院對李某給予黃體酮注射液20mg、肌注、1次/日,維生素E100mg、口服、1次/日行保胎治療。肌注2次后李某感覺身體不適,經仔細核對后發現,該院藥房錯將黃體酮注射液誤發為孕婦禁用的丙酸睪酮注射液,隨即停藥。后李某多處咨詢權威醫療機構,均表示沒有更好的挽救辦法,萬般無奈之下,袁某到常州市婦幼保健院行人工流產術,終止妊娠。
后經常州醫學會鑒定,本病例屬于四級醫療事故,且醫方承擔主要責任。
金壇法院為妥善解決糾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組織雙方當事人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