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作“老大”,19歲少年將人打成重傷
作者: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0-04-23 瀏覽次數:678
于強是市區某中學初中二年級的學生,也是俞平的學弟,自從俞平從學校畢業后,憑借著講義氣、打架狠的他就成為了該中學的“新大哥”。但是于強這個“新大哥”卻并沒有得到“上任”的“支持”,一直幻想著搶回“大哥”地位的俞平始終看他“不順眼”。“怎么樣才能把于強拉下馬?怎么樣才能重新控制學校? ”,這是俞平每天都在思索的問題。
2009年1月的某日上午,俞平招呼死黨小馬、小顧、小濮幾人來到自己家中“開會”,主要議題就是如何打擊中學的現任“大哥”于強,然后把自己的表弟小張“扶持”上去。正當幾人苦無對策的時候,一個偶然的電話讓俞平看到了“曙光”。表弟小張打來電話告訴俞平,學校最近謠傳于強和學校初三的一個女生發生了性關系,并且那個女生還懷孕了。素有“狗頭軍師”之稱的小濮聽說了這個消息后馬上眼前一亮,還沒等小張說完,趕緊拿出手機打電話四處打聽那個謠傳中的“女主角”。一圈電話下來,小濮很快確定了女生的名字,此時的他嘴角露出一絲狡詐的笑容。
狹路相逢、實施敲詐
“那個女人的名字已經打聽出來了,也是個小混混,外號叫嬌嬌,和我還有一定的交情,我們可以找她幫忙一起來敲詐于強”,小濮邊笑邊說,“我們就以幫‘小姐妹’討公道的借口,把于強約出來,問他要一筆‘打胎費’。如果于強不給就狠狠地揍他一頓。 ”
小濮的計劃得到了眾人的支持。中午12點左右,一切事情都準備就緒,嬌嬌和幾個小兄弟都已經在俞平家集合,滿滿一屋15人,就等著談判時間和地點的到來。下午一點,俞平一伙15人按照約定來到了中學旁的炸雞攤,遠遠就看見于強一伙四人分騎兩輛電瓶車正等著。“你們在這里等我先別過來,我一個人去和他們談,如果看見我動手了你們就馬上沖過來一起打。 ”此時的俞平表現出了一個頭目的霸氣。
俞平一個人信心十足的踱著步走向于強四人,還沒走到他們面前,就發現于強四人中有一個留著平頭染著黃發的是周建,以前和自己有過沖突,還打過架。“先收拾你這小子,新帳舊賬一起算! ”此時的周建也已經發現了俞平,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很快兩人就動起手來。俞平一個揮手示意,站在遠處的一伙人馬上圍上前來,對著周建就是拳打腳踢,絲毫不留情面。
爭斗中,一直沒怎么動手的小顧此時不知從哪里撿來一個空的啤酒瓶,偷偷繞到周建身后對著他的后腦連續的敲打——一下、兩下、三下……直到周建停止了抵抗,手捂著頭蹲在了地上。俞平一行15人又架著于強來到附近偏僻的小公園,沒管正手捂著頭痛苦的蹲在地上的周建。
敲詐不成搶電瓶車
在偏僻的小公園內,俞平終于向于強說出此次約他出來談判的內容。“把我們小姐妹肚子搞大了就當沒事情啊?不能讓學校知道,也不能讓嬌嬌的家人知道這事情,現在只能偷偷帶她去打胎。怎么解決,你自己看著辦吧。要么出筆錢,要么今天就別想輕輕松松地離開,那小子就是你的榜樣……”但是出乎眾人的意料,于強對自己和嬌嬌發生性關系而導致她懷孕的事情堅決否認,也根本不愿意拿錢出來。“不見棺材不掉淚,打!”一聲招呼,眾人對著于強就是一頓暴打。
俞平一伙人卻一毛錢都沒找到,眼看著煮熟的鴨子即將飛走,俞平實在是無計可施,憤怒和無奈令他沖著于強破口大罵來發泄自己。“大哥,別著急!我看再怎么打和罵他都是拿不出錢來的,但是這兩小子不是一人騎了輛電瓶車來的么。”小濮邊說邊拉著俞平往路邊停靠的兩輛電瓶車看去 “聽好了,以后在學校不要再自稱是大哥了,看你今天的熊樣,你有這個資格嗎?以后看到我就要繞道走,不然見你一次打一次! ”俞平帶走電瓶車時扔下了這樣一句話。
致人重傷遭法律嚴懲
周建被酒瓶砸中后腦后,一直手捂著頭蹲在地上,雖然頭上沒有流血,但是后腦上腫起了很大的一個包,很久以后才能站起來說話。當時的他只是覺得頭疼并沒有別的什么不舒服,也根本沒有想到自己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回家后,周建開始頭暈、嘔吐、走路不穩,很快就被120救護車送去了醫院。經過醫生診斷,周建后腦受到鈍器重擊,顱骨向內骨折,顱內積血,需要馬上接受手術治療。后經過蘇州大學司法鑒定所法醫學鑒定為顱腦損傷,構成人體重傷。
周建重傷后,其父母聯系于強一起到派出所報了案。很快,警方就將依然沉浸在勝利氣氛中的俞平等人抓獲。在警方的調查下,俞平等人對自己故意傷害周建、于強的罪行供認不諱,同時也將搶來的兩輛電瓶車賣掉的去向向警方做了交代。
近日,蘇州滄浪區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了審理。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俞平、小馬、小濮、小顧共同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四名被告在共同故意傷害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予以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因小馬、小濮、小顧犯罪時均未滿十八歲,依法應當從輕處罰,且四被告人在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并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也取得被害人諒解,予以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法院判決如下,被告人俞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小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被告人小顧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被告人小馬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文中人物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