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拒絕撫養殘疾兒子 死前將房產贈再婚妻子
作者:關研 發布時間:2010-04-23 瀏覽次數:833
日前,南京下關法院對一起確認贈與無效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俞聯友為了逃避對精神病兒子俞中立的撫養義務,而將房產贈與妻子申紅的行為無效。
父親“大義滅親”
原告俞中立生于1982年,在他兩歲的時候,父母離異。后來父親俞聯友又娶了第二任妻子。幾年前,俞中立在外打工的時候,和老板家的女兒發生了感情,后來又和女孩偷嘗了禁果。雖然是女孩自愿,但因為女孩沒滿14歲,俞中立的行為構成強奸罪。俞中立這個法盲聽說此事后,當即嚇傻了。但事已至此,老板覺得追究也沒有用,便跟俞中立說:“你家在夫子廟不是有幾套門面房嗎,回家跟你老子說,拿套門面房給你,將來我家女兒長大了,就嫁給你,你倆好好過日子。”
讓俞中立沒想到的是,老爸俞聯友知道此事后,認為兒子的老板是想謀他的門面房。為了不讓對方的“陰謀”得逞,俞聯友把兒子舉報到了派出所,此事對俞中立而言如同五雷轟頂,使他受到強烈刺激。后來,俞中立被法院判了刑,2005年,俞中立在獄中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
父子展開三輪訴訟大戰
就在俞中立服刑期間,俞聯友又離了婚,并于2005年和安徽巢湖人申紅結了婚。這件事,俞聯友瞞著所有的家人。2007年4月俞中立出獄后,和老爸俞聯友展開了三輪訴訟大戰。第一回合從俞中立出獄開始,持續到2008年3月。俞中立的生母作為他的代理人,以俞中立患精神病無行為能力為由,要求父親俞聯友承擔撫養義務,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俞中立撤訴。但第二輪較量很快又開始了。氣呼呼的俞聯友一賭氣把秦淮區的房子賣了,自己搬到下關區城河村住了。無處可去四處流浪的俞中立又將俞聯友告上法院,理由是房產有自己的份額,要俞聯友補償20萬。2008年7月,法院判決俞聯友給付俞中立6萬元。2009年6月,俞聯友因病去世,但他和兒子俞中立的戰爭仍沒有結束,只不過這次的較量由申紅做代表。
法院判決贈與無效
俞聯友死后,為他辦理后事的家人發現,城河村的房子已經被他送給了申紅。于是,今年7月,俞中立又在監護人的代理下,將申紅告到下關法院,稱父親和申紅簽的房屋贈與合同,是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作出的。因其患有精神殘疾,父親對其有法定撫養義務,要求確認俞聯友與申紅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