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邳州法院立案庭辦理了一宗特殊的訴前財產保全案。

 

2010419下午430分左右,申請人許某拿著一疊材料急匆匆地來到法院立案庭,要求凍結被申請人李某在中國農業銀行某支行帳戶上的存款上10余萬元。許某稱他原來與李某丈夫周某合伙經營,李某任會計并以其個人名義在農行開設了臨時收款帳戶。20097月周某退股,李某離職并承諾將臨時收款帳戶注銷。許某繼續經營,在經營期間原交易伙伴仍按交易習慣將貨款10余萬元打入李某帳戶。許某得知后感到相當意外,因為他認為這個帳戶早已不存在,不應該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急之中不知該如何處理,血壓升高。10余萬元對于一個小小個體戶來講并不是個小數目,李某一旦發現這筆款很有可能轉移該款。經過咨詢,許某無奈之中求助于法院。

 

保全組法官了解案件情況后,迅速向領導匯報,加班準備好了保全需要的一切材料。20日上午不到9時兩名法官就已經等候在銀行門口,銀行一上班便第一時間將該筆款項予以凍結,許某的危機和擔憂也隨之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