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夫還債生邪念 職務侵占被判刑
作者:潘瑛 發布時間:2010-04-20 瀏覽次數:695
一名外來務工女子為了早日替丈夫還清百萬債款,竟然一念之差打起了公款的主意。日前,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五年。
南通女子張某今年30歲,大專文化程度,六年前與丈夫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兩年前,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在丈夫沉迷賭博后出現了變故,不負責任的丈夫欠下數百萬元外債后,竟然狠心拋下張某母女,一走了之再無音訊。為了躲避上門討債的各路人馬,張某無奈之下帶著女兒來到昆山打工,在蘇州工業園區易通亞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擔任出納兼人事。然而好景不長,張某的行蹤還是被債主們發現了。掏空兩年來積攢的幾萬元存款后,可憐的張某籌錢無門,竟然在一次辦理銀行支票業務時動了邪念。2009年底,她利用自己負責保管公司現金及支票的職務便利,偷盜了由經理保管的財務印鑒,并使用現金支票侵占了公司資金15萬元。之后,做賊心虛的張某寢食難安,于作案三天后向公司經理郵寄了一張借條,并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又通過向朋友借款的方式退賠了1萬元贓款。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單位人民幣1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其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于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