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遙控器對游戲機進行電子干擾,然后將游戲幣竊走出售獲利。近日,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新型盜竊案,判處被告人李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至三年十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3000元。

 

李某、胡某等六個小伙子因電子游戲結識,平時經常一起到游戲廳打游戲,2011年,李某在上海某游戲廳玩游戲時看目睹了別人用遙控器偷游戲幣的整個過程,決定和朋友們 “大干一場”。李某在網上購買了遙控器和投幣器,201111月初,李某開車帶著胡某等人來到位于張家港步行街上的動漫游戲廳,胡某、朱某和夏某進場觀察游戲廳內的布置、游戲機種類,李某和其他兩人則在外面放風。胡某看到一臺游戲機退幣面板沒有上鎖,便用手將面板掰開,在其他人的掩護下把事先準備好的投幣器安裝在里面。安裝完畢后,幾人用遙控器測試了一下,可以上分。為避免引起懷疑,幾人沒有打游戲便離開了。

 

幾天后,李某等人再次來到游戲廳,李某和胡某在留下放風,其它四人進場進場后用身份證辦理了兩張游戲卡,并購買了一些游戲幣,然后輪流在事先安裝投幣器的游戲機上開始玩游戲。其中一人打游戲時,其他三人在旁邊打掩護,并操控手中的遙控器進行電子干擾,給打游戲的人加分數,當達到一定分數值后,就可以通過退幣按鈕將游戲幣退出。然后四人將游戲幣以低于游戲廳出售價賣給其它游戲玩家。李某等六人共計竊得50000余枚游戲幣,出售獲利16000余元。

 

據游戲廳老板林某介紹,一般游戲玩家通過游戲贏得分數獲得游戲幣后,可以兌換禮品或充入會員卡,林某稱發現夏某和張某兩人會員卡內游戲幣數量急劇增加,但是一直未能找出原因,自己一直認為是廠家的投幣器存在問題,便對店內有退幣功能的游戲機的投幣器進行了更換升級。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人流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通過更換游戲機投幣器、電子干擾等手段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屬共同犯罪,均系主犯。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