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別的孩子還在父母面前嬉鬧撒嬌的時候,未滿14周歲的陳某某卻被查出有了身孕,后來查證發現造成這一切惡果的竟然是自己的叔叔。

 

原來,在20094月至10月期間,喪心病狂的陳某以給侄女陳某某零花錢為誘騙手段,乘無人之機,先后在自己居住的宿舍床上奸淫被害人陳某某12次,致其懷孕。事情暴露后,經鎮江市公安局DNA檢驗,被害人陳某某所懷胎兒與陳某符合親緣關系。

 

在鐵證面前,陳某終于伏法,但小女孩的一生可能都要生活在這樣的陰影下,法庭經過審理最終判決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讓陳某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