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救命……”寒冬深夜,女公廁內傳來了呼救聲。在女孩子的母親趕到半分鐘前,一男子從里面跑出來,消失在夜幕中。

 

201012021:10時,派出所接一女子報案稱:10分鐘前,其在公廁解手時被人摳摸下身。其喊叫后,該人逃走但掉在現場一電話機。公安機關勘察了現場后發現黃某有重大嫌疑,并將其抓獲。

 

原來幾天前,黃某曾遭遇賣淫女搭訕,雖然克制住了,但由于妻子已回老家一兩個月,黃某就動起來壞腦筋。事發當天,黃某想到在公廁旁“守株待兔”式地等待如廁女。21時許,看到一個20來歲的女子匆匆進入廁所,黃某借著手機的微光躡手躡腳地跟了進去。黃某先是在女孩相鄰的空坑位上用手機照明偷窺正在如廁的女子。覺察對方沒有任何反應,黃某迅速上前,左手按住女子的脖子,右手便行不軌。

 

法院認為:黃某為滿足畸形的心理需求,采取暴力手段猥褻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鑒于其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予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