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上午,連云港市連云區某建安公司的5名職工來到連云法院,對執行法官深情的說:“我們苦苦等了整整12年,沒想到法院僅用一天,就為我們執行到了欠款,公司為我們買勞動保險有錢了。”

 

連云區某建安公司是一家區屬集體企業,在經濟轉型中處于破產的邊緣,數百名職工面臨轉崗、下崗和失業。由于受外欠款長期拖累等原因的影響,部分下崗和失業人員至今沒有買勞動保險。為了不讓職工的利益受損,該公司連年安排專人追討外欠款,10多年過去了,連云某職教中心仍然拖欠該公司部分工程款,在追討無望的情況下,該公司將某職教中心訴至連云法院,要求給付工程款。法院經調解無效后,判令該職教中心限期付清欠款。然而,該職教中心卻以沒有錢為由賴賬不還,還要求某建安公司免除其部分款項,遲遲不履行已經生效的判決書。在不得以的情況下,連云區某建安公司于今年4月初向法院申請執行。

 

15日,執行法官主持雙方進行了調解,被執行人仍然以沒有錢加以推脫,執意要求免除部分款項,并以向上級領導機關回報為由企圖賴賬不還。于是,連云法院啟動了執行程序,開展了執行調查,就在這時,執行法官接到舉報,某職教中心在銀行的幾個賬戶上,分別存有少則10多萬元,多則上百萬元的存款,法官火速出擊,從銀行賬戶上查到了巨額存款,從而確保了執行款的執行到位,整個執行僅用了一天的時間,受到了職工的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