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長法院與區消委會、區工商分局聯合建立訴調對接機制,成立“消費者權益糾紛巡回法庭”以來,三方多次共同協作,妥善處理了多起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將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外,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近日,南長法院民一庭與南長區消委會再度攜手,成功調解了三起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

 

200911月至12月間,浙江專業打假人陳強先后在無錫三大藥房購買了“蜂膠片”、“羊胎盤軟膠囊”等產品,后發現上述產品為普通食品,卻使用了只可用于藥品、保健品原料的“蜂膠”、“羊胎素”,且在產品說明書上標注了大量醫療用語及保健功能,夸大宣傳醫療和保健作用。陳強認為上述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而藥店明知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卻銷售,侵犯了消費者的財產權、健康權。故陳強于20103月訴至法院,要求藥店予以退賠。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及時與區消委會取得聯系,將案件委托給消委會調解。49日上午,承辦人又趕到消委會,參與消委會的調解過程。調解中,法院、消委會從堅持公平誠信原則、均衡各方利益的角度出發,充分發揮“老娘舅”的作用,妥善化解糾紛。最終,在消委會的主持調解下,各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由陳強退還所購買產品,藥店給予適當賠償,并即時履行完畢。調解結束后,各方當事人均對法院及消委會的工作予以肯定。

 

近年來,保健食品銷售已成為消費投訴熱點。這一方面是因為消費者對藥品、保健品的認識不深;另一方面,由于目前保健品市場的不規范性,致使消費者誤將普通食品當作保健品購買。今后,南長法院將繼續落實“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同消委會、工商局的職能作用、優勢互補,在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減少因訴訟給商家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降低消費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效能,以實現調解促和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