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過失引發的血案
作者:王子平 發布時間:2010-04-16 瀏覽次數:701
在蘇州某娛樂會所坐臺的夏薇與同是坐臺女的玲玲發生口角而受到會所經理周某等人的強行制止和教育。年輕氣盛的夏薇認為周某等人處事不公而心懷報復,遂伙同其男朋友狄龍、弟弟許豪、朋友小呂攜帶菜刀將周某砍傷。近日,滄浪區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了審理,四名被告人均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若干年。
被打的玲玲因為眼睛的疼痛而忍不住罵了夏薇,而已經醉醺醺的夏薇更是上前抬腳就踹,雙方就這樣在會所包廂內當著客人的面就謾罵、扭打了起來。吵鬧聲驚動了會所的經理周某和一眾保安,為了不影響客人也為了盡快平息事件,見多次勸說無效后,周某就命令保安強行將兩人帶到了會所的休息室。而此時的夏薇依然是不依不饒,在走廊和休息室里大喊大叫,一邊哭一邊見什么摔什么,并對拉扯自己的周某和保安揚言,“現在欺負我,很快你們就會后悔的,我馬上找人來修理你們!”為了盡快平息事態的周某并沒有理會夏薇的酒話,獨自讓她關在休息室內后就去忙別的事情了。而酒醒后的夏薇卻沒有因為自己的酒后事態而后悔,相反卻固執的認為周某等人處事不公,自己吃了大虧。
越想越不服氣的夏薇悄悄的返回了自己家中,將事情的經過添油加醋的告訴了正在一起喝酒的男朋友狄龍、弟弟許豪和朋友小呂。聽說自己的女朋友和妹妹被人欺負了,平時就好勇斗狠的三個年輕人立馬表示要幫夏薇出口惡氣,好好修理下周某等人。借著酒勁,三個年輕人帶上兩把菜刀跟隨著夏薇來到了會所門口。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小呂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夏薇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被告人許豪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被告人狄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