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歲鎖失竊之迷
作者:梁永勝 發布時間:2010-04-12 瀏覽次數:832
地處蘇中里下河的寶應,人文薈萃,民風純樸,新生嬰兒一百天時稱為“百露”,按鄉風,家人要舉行一定的儀式,其中戴“百歲鎖”是必須程序,喻為長命百歲。“百歲鎖”舊時以銀質為主,而現在都是獨生子女,條件改善,“百歲鎖”以金質為主,而且在造型上也翻新,不再是鎖型,而成為各種生肖或花生形狀的掛件,既美觀又吉祥。可是,寶應縣白田派出所從2009年8月以來不斷接到“百歲鎖”在兒童脖子上莫名其妙丟失的報警,而地點均在超市等兒童出入玩耍的地方。經分析,這些“百歲鎖”是人為割斷,也就是說一伙竊賊把手伸向兒童脖子的金鎖片。為避免打草驚蛇,一張無形的網已在縣城主要超市和兒童娛樂場所撒下,等待罪惡之手的到來。
布網守候
因毒而盜
李大剛(化名),50歲,瑤族,廣西賀州市人,無業,外號“光幫”。黃小寧(化名),45歲,漢族,廣西南寧市人,無業,外號“瘦鬼”。“光幫”已有吸毒史十多年,有一雙兒女,因吸毒負債與妻離婚,兒女歸女方,自己一人闖蕩江湖,在高郵處巧遇老鄉“瘦鬼”。兩人臭味相投,都有吸毒愛好,合租在高郵市老蘇果一民居。因無正當職業,兩人很難支付日常開銷和毒資。有盜竊前科的“瘦鬼”提出,我們可以弄些外塊,否則入不敷出。“光幫”問如何撈,“瘦鬼”講,你看江蘇這個地方人很有錢,小孩也很慣,一般的脖子上都有一把“百歲鎖”,是金的,從他們那里下手快,易得手,而且東西小,又值錢,他早把自己曾因偷竊“百歲鎖”被江陰法院判刑九個月的事拋到九霄云外。“光幫”反問抓到怎么辦?“瘦鬼”貼著耳口傳妙招,并稱萬無一失,兩人合計在高郵作案目標明顯,一起指向鄰縣寶應,并決定明天行動。
鎖定寶應
故技重演
審訊室里,“光幫”交待8月份以來盜竊金鎖片的犯罪事實,這時“光幫”臉上冒汗,警察詢問怎么回事,“光幫”交待,把作案的單面刀片吞下肚了,此時,“瘦鬼”也喊胃痛,也稱自己吞下了單面刀片下肚。事不宜遲,趕緊叫車,把兩人送醫院查看究竟。經胃鏡檢查,二人的胃中確有金屬異物(刀片),未能取出。兩人乘勢嚎叫,警察經與醫院詢問,暫時無生命危險,要在醫院觀察。雖然是午夜時分,但炎熱的天氣和蚊蟲的叮咬讓人難熬,警察一邊穩定兩人情緒,一邊給他們擦汗,與他們聊天,分散他們的恐懼心理,二人被警察的人文關懷所感染,表示不想逃跑,主動交待毒販“小湖北”的電話和摩托車的牌號,還檢舉同鄉伍四柳(化名)同他們一樣,暫住在高郵,也是以盜竊金鎖片為業,用于吸毒的犯罪事實,以爭取政府的寬大處理。
順藤摸瓜
“小湖北”鄧林,30出頭,湖北崇陽縣人,暫住高郵寶塔巷一民居內,以收購金飾和販賣毒品為業,穿梭于泰州、武漢、高郵之間,正準備休息的他,突然接到“光幫”的電話,認為生意又到了,趕快帶著袖珍電子秤、海洛因騎上摩托車,來到了“光幫”住處,可這次迎接他的不是“光幫”而是從天而降的警察,只能乖乖束手就擒,在其身上和住地搜出毒品和電子秤,“小湖北”無話可說,交待自己以180元每克的價格收購金鎖片,以200元每克的價格轉賣給泰州的“王大”。毒品是從武漢市青山區的一個售貨亭旁的“漢佬”處拿,一個月一次,每克150元,再以每
夢斷金鎖
寶應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庭內座無虛席,人們爭相一睹摘金大盜,“小湖北”鄧林、“光幫”李大剛、“瘦鬼”黃小寧、“獨眼龍”伍四柳被法警一一押上審判臺,接受正義的審判。四名罪犯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請求從輕判處。經法庭審理認定,鄧林猛因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決定執行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黃小寧、李大剛犯盜竊罪,認罪態度較好,并有檢舉他人立功表現,予以從輕處理。黃小寧系累犯應從重處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六個月;伍四柳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一伙江湖蟊賊,自食其果,但留給人們許多警示,公共場所盡量不要穿金戴銀,不讓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吸毒是萬惡之源,不但毀了自己,也毀了家庭,禍害社會。毒品已從沿海地區蔓延到內地及中小城市,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