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中,女性因家庭暴力而提出離婚的案件發生率居高不下。2008年,下關法院受理離婚案件457件,女性提出離婚占50%左右,去年受理359件,雖然總數有所減少,但是由女性提出離婚占到了60%左右,而在這些案件中,家庭暴力隨處可見。

 

他只要不順心,抓住老婆就打

 

吳華今年50多歲了,沒有工作,吃低保。他妻子曹月比他小十幾歲,按理說老夫少妻的家庭生活,吳華應該非常疼老婆,但現實壓根就不是這樣。前幾年,由于家中的房子拆遷了,吳華背著曹月把拆遷補償款賭輸了,所以他們現在連房子都沒有,只能住在船上。平日里,曹月靠摸點小魚小蝦養活吳華和孩子。“我對他這么好,他還是不知足,竟然在外面有了外遇。”曹月說,雖然吳華對這點根本不承認,但是自打這件事在家中挑開之后,只要吳華不順心了,抓著老婆就打。“有一次我在船上抓魚,他竟然把我踢進了長江里!”曹月說,如果不是她會游泳,后果將不堪設想。

 

曹月被打的時候,也曾報了警,但因為這是家務事,而且吳華每次都不承認,所以派出所也不好解決。去年年底的時候,無奈之下,曹月來到法院起訴離婚,但是由于吳華堅決不肯,而且兩人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在法院的調解下,曹月給了吳華一次機會。“我們在調解時跟吳華說,你打老婆的時候,應該看看她的手,她因為長年累月地干活,手都開裂了,還不都是為了你和孩子?你還隔三差五地打她。”調解中心的工作人員說。

 

有了外遇,冷暴力逼著老婆離婚

 

稍有不順心便動輒拳腳相加,很多人對家庭暴力的印象還停留在“動武”這個層面。殊不知漠不關心、精神羞辱這樣的冷暴力也讓很多妻子“很受傷”。市民蔣文就是長期以來忍受丈夫林楊冷暴力的一個人。她和老公結婚已經十幾年了,結婚之初,他們也像大部分的夫妻一樣恩恩愛愛,但是在孩子上初中的時候,家里那種溫馨和諧的氣氛再也找不到了。這一切都源于林楊的出軌,林楊好上的人是他的朋友,林楊覺得,跟對方在一起的時候,比和蔣文更有共同語言。蔣文在發現這件事情之后,吵也吵過,鬧也鬧過,但是都沒有任何效果,一開始的時候,林楊也會跟蔣文吵,但是次數一多,他干脆來了個不理不睬。實施了這一對策之后,林楊雖然每天晚上也回家,但是他和蔣文分房而睡,兩個人一天也不會說上一句話,完全成了一個屋檐下的陌生人。除了繼續在家里睡覺和關心孩子外,林楊也不再負擔家里的開支,這樣的狀況維持了幾年,蔣文考慮到孩子還小,一切都忍受下來,她一開始還想以自己的大度挽回丈夫的心,但這種挽回的幾率微乎其微。

 

這種精神上的虐待持續了好幾年,蔣文也徹底失去信心了,去年的時候,孩子一參加完高考,第二天,蔣文就來到法院起訴離婚。法庭上,除了對經濟上的分割兩個人說了幾句話外,他們沒有任何言語上的交流。由于林楊也同意離婚,下關區法院作出判決,準予離婚。拿到法院的判決書,蔣文大哭了一場,“我一直不敢和別人說家里面的事,雖然他沒打我罵我,但是這種傷害真的讓我很受傷。”蔣文說。(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