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常熟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網絡侵害他人名譽的案件,被告最終承擔在網絡上公開發布道歉申明且保留四個月的“特殊”責任。

 

王某是常熟市任陽中心小學的一名教師,某天突然發現在常熟零距離、常熟市政府網、常熟便民網、虞城熱線談天說地論壇、虞山風論壇、百度常熟吧中有題為“霸道女教師動用‘所謂的特權’搶奪我的結婚場地”的帖子,帖子中直接提及自己的名字及工作單位,且用了“霸道”、“自私自利”、“缺乏道德”、“品德低下”的字眼,張某看后十分氣憤,一紙訴狀將發帖者劉某和吳某訴至法院。

 

法院通過查尋發帖的IP地址,證實帖子確為劉某和吳某所發。且法院也依法認定帖子內容的確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造成一定不良影響。后在法官調解下被告承擔在網絡上賠禮道歉的“特殊責任。

 

由此法官提醒老百姓:網上發帖要注意措辭及分寸,不可認為虛擬世界發帖無跡可查,就能肆意侵害他人名譽,網絡惡意毀人名譽者必將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