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月的一天夜里九點多,某鎮(zhèn)村民吳某來到公廁內“方便”,突然遭到兩名歹徒毆打,隨身攜帶的手機和現金390元被劫。事發(fā)后,吳某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公安機關三天偵查,兩名歹徒孔某、張某終落法網。日前,錫山區(q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孔某、張某各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各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提醒】  公廁一般建造在較隱僻的地方。為方便大眾,公廁周邊的道路、燈光等設施都非常完備,但夜深人靜之時,也是犯罪分子容易“下手”的地方。希望廣大公民提高警惕,保護好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