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妹夫戴某為妻姐吳某借款10萬元和一臺磨床而在四年間引發8起訴訟。日前,在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執行法官與檢察官的不懈努力下,不僅圓滿解決了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而且使姐妹雙方握手言和。

 

戴某在其妻姐吳某開辦的某數控機械公司任職。20061月,戴某為公司的生產經營而向某工貿公司借款10萬元和一臺磨床。20072月,工貿公司以兩案起訴戴某和數控機械公司,要求他們歸還借款及磨床。因戴某僅提供了一張數控機械公司總經理的名片,其不足以證明上述行為系職務行為或系受數控機械公司的委托。該院遂依法判決戴某償還借款和返還磨床。戴某對兩判決均不服并提起上訴。二審期間,因戴某與數控機械公司達成庭外和解協議而撤回上訴。

 

因數控機械公司未履行庭外和解協議。20084月,戴某與數控機械公司再次對簿公堂。鑒于戴某有證據證明其已將所借之款和磨床交給了數控機械公司,在法院確定由戴某承擔返還責任后,其有權予以追索。該院遂依法分別判決數控機械公司還款和返還磨床。

 

在數控機械公司的上訴請求被中級法院駁回后,戴某即向該院申請執行。期間,數控機械公司又向檢察院提起申訴。為盡早化解戴某與其妻姐間的恩怨,執行法官主動與負責調解的檢察官聯系,共商執行和解方案。在法官和檢察官多次主動上門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終于化干戈為玉帛。在戴某作出適當讓步后,數控機械公司給付了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