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啟東法院成功執結一起牽涉到28名勞工的出國勞務群體性執行案件。

 

20075月,被告李金發以新加坡餐室缺少勞工為由,在啟東分批次招收了28名勞工,在收取了30余萬元押金后不履行相關中介義務且無理扣留中介費,致使28名勞工群情激奮,一紙訴狀告到法院。這一群體性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分管院長立即召開緊急執行會議,確定了全力穩控、有效執行的工作方案。執行法官在穩定當事人情緒的同時,積極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對查到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立即采取查封等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了財產減損、隱匿、轉移。經過法院的不懈努力,被執行人最終主動變賣查封財產,如數退還了28名勞工的中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