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味相投車中吸毒 妨害公務被判徒刑
作者:陸守磊 發布時間:2015-05-12 瀏覽次數:635
人們總是常說莫沾毒品,莫交毒友。沾染上毒品的情況有很多種,有些人或許是被他人引誘、欺騙等其他原因,有些人則是因為“趕時髦”,好奇心驅使,不管什么原因一旦“吸”了下去,就很容易成癮,這就像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瓶,惡魔纏身,它會在你最幸福的時候,將你一步步推入深淵。
逢某曾因非法持有毒品被拘留,之后遇到了與他“毒味相投”的好友王某,倆人經常在一起享受毒品所帶來的“歡樂”。2014年4月下旬某日,逢某新到了一批“貨”,遂邀請王某一起分享。二人聽說前段時間某明星房某因在家中吸毒被控“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刑較重,于是決定不在家中而是躲在車里吸毒。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二人躲在車里吸毒期間,恰好遇到民警路過,民警對其表明身份并要求進行檢查,被告人逢某為躲避檢查,緊急向后倒車意圖逃跑。倒車過程中,由于緊張逢某連續撞到了三輛路邊的車,民警也因躲避不及摔倒在地。后其調轉車頭時撞到了人行道的護欄,車子熄火才被迫停下。經鑒定,被毀壞的三輛轎車損失合計人民幣兩萬余元。
案發后公訴機關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起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逢某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構成了妨害公務罪。其在實施妨害公務行為的過程中雖然客觀上導致了他人車輛損壞,但并不具有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的目的,故對公訴機關指控的故意毀壞財物罪不已采納。鑒于馮某投案后積極賠償車輛損失并取得車主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判決被告人逢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法官寄語:毒品就像一把利劍,害人害己,逢某就因吸食毒品擾亂社會治安,不但對其自身的身體造成極大的損害,也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威脅。毒海無岸,生命無價,我們都應遠離毒品,珍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