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不注銷 國法給定論
作者:丁文娟 包瑾玲 發布時間:2010-03-31 瀏覽次數:725
借款時用房子做抵押,現在借款如數還清,但房子上卻還設立著抵押登記,無法消除。陳某直呼倒霉,無奈之余,只能上法院解決。
法院認為: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現李某對陳某享有的債權因借款已還而消滅,故李某基于債權對房屋享有的抵押權也隨之消滅。陳某要求李某協助其辦理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李某協助陳某辦理房屋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用房屋作抵押借貸并不少見,但還了錢卻等不來抵押權人協助辦理注銷,最后鬧上法庭的,倒真是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