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錢非法制造買賣爆炸物領刑十二年
作者:王秀富 發布時間:2010-03-26 瀏覽次數:650
為了錢什么都不顧,竟敢私自制造、買賣炸藥一噸多、雷管六千余枚。日前,江蘇省銅山縣人民法院對劉某以非法制造、買賣爆炸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劉某雇傭人員,在銅山縣柳新鎮一空房子內非法制造炸藥27袋,共計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非法制造、買賣炸藥、雷管等爆炸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買賣爆炸物罪。鑒于其當庭自愿認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