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資大企業當翻譯,享受待遇優厚,但眼饞經商暴富草率棄職下海,欠下一屁股債還被銀行因2萬多透支款還不上告上法庭。325,經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深入查找,長期躲債外地的被告張某才終于露面,并在法院主持下與原告南通某銀行達成約期還款25524.35元的調解協議。

 

張某原是南通市開發區一家日資大企業翻譯,在職期間企業曾給他十分優厚的待遇。20092月,因張某屬于銀行優質客戶,原告南通某銀行主動找到張某并向其發放了一張先消費后還錢的貸記卡。然而,收到銀行卡后不久,一直夢想早日發大財的張某在日本朋友幫助下草率決定棄職經商,做起了民用紡織品外貿生意。由于啟動資金不足,張某向平日關系較為密切的親朋借了數十萬的錢款并許下高額回報的諾言。即使如此,張某仍感資金不足,故想到銀行發放的貸記卡有透支延后還款的便利,連消費帶取現不到兩個月就把借款額度用完。雖知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還款,銀行將滾動加算罰息和滯納金,但張某堅信他和日本朋友合作的一單口罩外銷生意馬上就可以賺到高額利潤,故他一直沒有將這點“小錢”放在心上。然而,從日本卻傳來了壞消息,張某交給河南某村辦企業加工的口罩出現了夾雜“異物”等嚴重質量問題。自知不能在約定時間兌現朋友借款和銀行欠款的張某索性長期躲在外地不回家,手機不是關機就是頻繁更換號碼,連剛生育女兒不久的妻子都氣得要和他離婚。由于法院發出了訴訟材料均被退回,故辦案法官主動到張某曾經工作的單位、家里深入調查才得知事情的原委,并根據張某妻子提供近期手機號碼才與其聯系上,通過耐心釋法和講明利害張某才最終從外地回南通露面,并與銀行達成約期還款的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