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付款未過戶 房屋被封索款得支持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10-03-26 瀏覽次數:598
因需要向他人購買房屋,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并支付了部分房款,后因售房者差欠債務房屋被法院查封并拍賣,無奈購房者要求售房人退還購房款未果,遂訴訟法院要求其返還房款。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將其房屋出售給原告,在原告未有付清房款前,因被告差欠其他債務導致房屋被拍賣,原告未能實現房屋的所有權。現原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房款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張從購房之日起承擔相應的損失依據不足,應從房屋被拍賣之日起承擔利息損失。遂作出被告王某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返還原告30150元,并承擔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