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某高中語老師,因與丈夫感情不和,晚上下班后,經常獨自留在學校上網聊QQ,以此排遣內心的寂寥,并起了個切合心情的網名——“可憐女人”。不久之后,一個網名為“惜情浪子”的QQ號,引起了李某的注意,經過初次聊天,李某發現,這位“惜情浪子”不僅網名與自己的“相得益彰”,其經歷也驚人的相似。

 

這位“惜情浪子”自稱叫周某,在某水務局工作,上過軍校,學的是水利測繪,婚姻狀況不好,老婆念念不忘初戀情人,甚至生了孩子后長期外出不歸,并聲稱離婚是早晚的事,自己平時也很少回家,都是住在單位的集體宿舍。

 

一樣的處境,一樣的苦楚,李某心里頓生“惺惺相惜”之感,遂將自己的情況也訴說了一番。在接下來的一段日子里,李某與周某網聊的次數愈加頻繁,甚至兩人再也不能滿足網聊,約定了時間、地點,在某公園初次見了面。相貌周正、言談儒雅的周某,給李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兩人聊了一個多小時,才依依不舍的分了手。

 

初次見面的好印象,令李某對周某更加深信不疑。打電話、發信息、定期會面,李某與周某的感情與日俱增。此時的李某,沉浸在重生的愛情甜蜜當中,渾然不知自己已經掉進了可怕的“陷阱”。

 

謊稱朋友有難,第一次行騙

 

一天,周某告訴李某,他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徐某,在市區開了一家某品牌專賣店,并“好心”詢問李某想不想買,要買的話可以帶她去看看,如果看中了,可以讓徐某進貨時順帶。李某一聽,立馬答應了,并約定過兩天有空就去看看。

 

誰知,兩天不到,周某就急匆匆地打來電話,說朋友徐某外出進貨途中,不小心出了車禍,車被扣押了,人也躺在醫院,不省人事,已經花了好幾萬。而徐某家上有老,下有小,其老婆又沒有工作,就認識他一個人,因此自己不管怎么樣,就是借錢、貸款,都要幫忙到底。

 

聽到這消息,李某一下子被周某的義氣打動了,聲稱自己年終補課費拿了5000元,可以先借給徐某急用。待約定好時間、地點,李某將裝有5000元現金的信封毫不猶豫地交到了周某手里。

 

李某不知道,自己辛苦掙來的5000元,隨后就被周某抽煙喝酒,花了個精光。而這一次還僅僅只是被騙的開始。

 

謊稱父親重病,第二次行騙

 

不費多大氣力,就順利騙得李某5000元,這無疑助長了周某行騙的膽子。僅僅兩個月過后,缺錢消費的周某又一次向李某拋出了“謊言”。

 

一次見面時,周某一直唉聲嘆氣,一旁的周某見狀,就詢問原因。見到李某頗對自己上心,遂迫不及待訴說起自己的“困難”。這次,周某“搬”出來的是親情。

 

周某謊稱家里出事了,老父親患高血壓進醫院了,急需動手術,需要一大筆錢,而自己錢不夠,又不好意思和親戚借,只能希望李某想點辦法,能幫忙借點錢。

 

因自己經濟狀況也不太好,要拿出錢接濟他,已經超出了李某的能力范圍,李某遂回絕了周某的要求。但是心里卻不是滋味,很是可憐周某的處境。左思右想,李某還是決定要盡力幫上一把。厚著臉皮,向同事打借條,借了6000元,給周某送了過去。

 

交錢時,靈機一動的李某突然想到,借錢還是留點憑證比較妥當,遂要求周某寫下借條。誰知,周某隨即拉下了臉,生氣道;“都相處這么久了,你還不相信我嗎?”聽到這話,李某抹不開面子,只好作罷,6000元順順當當進了周某的腰包。

 

同樣,時間不長,這6000元就被周某吸煙喝酒,揮霍一空。而此時,李某還沉迷于周某設置的“愛情迷霧”當中。

 

謊稱自己創業,屢次行騙

 

又過了短短三四個月,一直沒有穩定工作的周某,由于缺錢消費,又“想到”了李某。

 

一天,周某打來電話,聲稱自己在蘇州想和他人合伙做疏浚工程,總投資90萬,已經從蘇州某建筑工程公司得到風聲,有一項大工程,托托關系,接下這項工程不成問題。就是工程款還沒到位,需要自己先行墊付一些,希望李某能幫忙,借些錢給他。

 

為了穩住李某,周某這次還提出,所借的錢打借條,并給3%的月息。聽了此話,李某果真沒有了絲毫猜疑,并答應周某,自己會盡力去籌錢。

 

過了幾天,李某就籌到了10萬元。由于錢款較大,交錢時,李某屢次要求周某寫下借條。周某也毫不推脫,連同10萬元半年的利息,以自己名義寫了張13萬元的借條。

 

拿到借條,李某才放心將10萬元交到了周某手上。然而,李某沒有想到,狡猾的周某為了賴賬,故意將自己的名字寫錯。

 

隨著兩人感情愈加深厚,周某只要沒錢,就會想到李某,謊言也一個接著一個。而李某礙著面子,只要數額不大,少則幾百,多則幾千,都會想盡辦法滿足周某的要求。

 

謊稱自己絕癥,繼續行騙

 

為了騙取李某的錢,周某挖空心思,不斷編織謊言,親情、友情……,能用上的都用上,最后,為了繼續騙得李某的錢,竟然謊稱自己得了絕癥,來博取李某的同情。

 

一天,李某接到周某電話,電話里,周某唉聲嘆氣,說自己身在安徽,身體不舒服,經過醫院檢查,得的是尿毒癥,急需換腎,并聲稱自己家里在四處籌錢,已籌了10萬,朋友們也湊了10萬,希望李某看在兩人的情分上,無論如何要幫忙借些錢。

 

聽到此“噩耗”,李某頓時慌了手腳,急忙四處籌錢,最后借到12500元,迅速打到了周某的銀行卡上。一拿到錢,周某又是一番花天酒地,短短數日,12500元就又被揮霍一空。

 

周某“生病”了,李某一直掛念在心上,過了幾天,李某便打電話過去詢問“病情”。但是,“好心被當成了驢肝肺”,周某把李某的“好心”電話當成了又一次騙錢的機會。電話里,周某聲稱自己換腎成功了,但身體很虛,需要營養進補,而身上又沒錢,實在沒辦法。聽到這話,李某心里很是難受,放下電話,就去籌錢,先后兩次匯去3500元。同樣,3500元一到手,就被周某日常揮霍掉了。

 

銷毀證據想逃避,終落法網

三年期間,利用李某的感情,周某利用親情、友情、愛情,編織著各種謊言,先后多次騙取李某16萬余元。

 

自知謊言太多,騙得太多,最后,為了徹底甩掉李某,周某想到了一個銷毀證據的計謀。

 

一天,李某丈夫不在家,周某來到了李某家。趁著李某不注意,周某在其家中東找西翻,最終,把之前自己寫的借條偷偷從筆記本里撕走了。

 

沒有了“后患”,周某遂將李某的手機號打入了黑名單,并注銷了相關的銀行卡。上網、打電話,都不能找到周某,李某這才知道自己被騙了。整整三年時間,感情、錢財被騙的精光,憤恨不已的李某遂趕到公安機關,報了警。

 

案發后,周某的親屬代其退出了全部贓款,并已發還給原主李某。后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以懲處。

 

鑒于被告人周某能認罪、悔罪,且已退出全部贓款,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且社區矯正機構建議對其適用非監禁刑,故可給予其一定的考驗期限。依照我國《刑法》和《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相關條款及規定,以犯詐騙罪判決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