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的速食婚姻
作者:鄧薔薇 發布時間:2012-06-01 瀏覽次數:434
原本按照道理來說,經過了一次失敗婚姻洗禮的男女,當他們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時,應當更加地小心、謹慎,更應該明白婚姻家庭不同于兒戲,更應具有家庭的責任感,不要輕易地牽手,更不要隨意地放手。然而一對半路夫妻相識不到兩個月就結婚,婚后三個月就分居申請離婚,未免也太把婚姻當兒戲了。近日,東臺法院依法受理了這起半路夫妻離婚案。
今年41的原告陳某與49歲的被告張某經人介紹相識于2010年10月份,由于被告工作和生活急需助手,雙方于2010年12份登記結婚,共同生活后,由于雙方思想、性格、生活習慣的不同。在理財、購物、家務等各方面均出現分歧,經常為家務瑣事吵嘴,原告動不動就負氣離家。今年年初,二人分居,原本已定好的結婚酒席也被迫取消。雖然被告不同意離婚,但由于原告的堅持,且經審查證實雙方卻由于婚前相處時間較短,且雙方性格差異,婚后常為家庭生活瑣事發生矛盾,雙方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經過調解后,雙方同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