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求“自己”的汽車歸他人所有 法院調解揭謎底
作者:曹涌 發布時間:2010-03-24 瀏覽次數:683
日常生活中,請求法院確認某種物品或權利歸自己所有,司空見慣;而手持訴狀請求法院確認自己的東西歸別人所有,確是少見??涉偨洕_發區法院昨日調結的一起權屬糾紛恰恰就是這樣一個事情。
鎮江開發區法院受案后,針對該案特殊情況,沒有急于判決,而是找到馬某,經過深入細致講法說理,馬某最終明白了自己與劉某已經簽訂了車輛買賣合同,且現在車輛已經交付,自己已經是該面包車的車主。遂同意確認該面包車的所有權屬于自己。至此,該案妥善解決。
法官提醒:機動車輛買賣要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可以避免由該車交易后所出現的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