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啟東法院執行110接到申請執行方提供的財產線索,迅速出擊,在第一時間將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查封。至此,一起執行積案得以圓滿解決,申請執行人對生活重現希望。

 

20063月,朱先生駕駛摩托車(后載妻子丁某)與沈某發生交通事故,丁某當場倒地不省人事。后雖經醫院搶救脫險,但丁某就此癱瘓不起。交警部門認定該起事故中沈某負主要責任。事后,丁某訴至法院要求沈某賠償各項損失40多萬元。經法院調解,沈某一次性賠償丁某35萬元,但梁某并未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丁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但此時的沈某已不知去向。

 

一方面是為治病債臺高筑,另一方面是沈某杳無音訊,一晃就是兩年。丁某的心絕望了,為減輕對家庭的負擔,她選擇了輕生。但法院執行人員與先生并未泄氣,法院多次派出干警積極查找沈某去向以及可供執行的財產,終于在春節前從朱先生那獲悉沈某新購房屋的線索。得此訊息,法院執行110迅速出動,在法院強制的威懾下,沈某終于將執行款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