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上午,剛上班就接待了一對“特殊”的夫妻,張某(男)和沈某(女)兩人認識3天即登記結婚,成為閃婚族的一員。事隔半年后的今天,他們又成為閃離族的一員。

 

2009929,沈某駕駛摩托車在行駛過程中,由于摩托車出現故障,無奈推車沿路來到設在路邊的張某修理門市前。張某為其檢查摩托車的過程中,兩人攀談起來,雙方越談越投機,摩托車修好后,張某說:“我們交個朋友吧?”。沈某爽快的答應了,雙方互留電話號碼。回家后,張某順口與父母說了此事,聽到張某的敘述,張某父母認為,張某也是屬于大齡青年,如果雙方滿意就趕緊結婚吧。于是,張某就打電話向沈某說了其父母的想法。沈某想到雙方談得很愉快,想想自己年齡也不小了,就同意了。第二天,雙方一起準備結婚用品,第三天,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后,雙方的性格差異逐漸暴露出來,沈某好玩,經常夜不歸宿,雙方磕磕絆絆,逐漸無法相處。昨天,張某提出,沒法相處就離婚吧,沈某想想,離就離吧。今天上午早早就來到了法院。

 

閃婚一族,往往都會成為閃離族的成員。現代年輕人對婚姻的看法和觀點都發生了改變,俗稱好聚好散。對于年輕人來講,好聚也罷,好散也罷。但在這好聚好散的過程中,往往都有受害的第三者,孩子。這種情況的孩子是最值得關注的,值得閃婚閃離族們好好深思,也是我們全社會都應該加以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