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下來了五六個人(均另案處理),卓某像只得意的公雞帶著這幫人指著小區內其中一個保安樊某說“就是他”。康某(另案處理)二話不說,上前一把拎住樊某的衣領搡了下,接著大家一起對樊某拳打腳踢起來。另一個保安武某見狀撒腿就跑。卓某踢了武某一腳,追出去五六米后又回到原地參與了毆打樊某的大戰中。近日,因泄私憤的卓某犯尋釁滋事罪被濱湖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究竟出了什么事情,他們要下如此辣手呢?事發當天,卓某和同事在一科技園內做墻面裝潢。兩保安樊某、武某與卓某為移走腳手架發生爭執。卓某執意不肯移走腳手架并脫口而出:“一個保安,你牛什么牛,信不信我找人收拾你們?”很快,卓某電話召集來表弟康某等五六人,就發生了上述一幕。事后,警方接到樊某的報案后展開偵查,將卓某抓獲。經審查,卓某如實交代了當天的犯罪事實。

 

據悉,樊某被打后左眼眶內側壁骨折,其傷勢已構成輕傷。卓某的家屬已賠償樊某9000元,取得了樊某的諒解。

 

法院認為:卓某結伙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其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且已賠償了樊某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腳手架容易移,要從卓某身上移走沖動的性格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