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報復糾集他人公然打砸大客車
作者:作雪 發布時間:2010-03-18 瀏覽次數:629
剛剛刑滿釋放的李某,不思悔改,為了口角之爭,糾集他人持鋼管等工具在青天白日對一輛客運長途車公然進行打砸,以報私仇。
離開后,李某便打電話給自己的一個朋友吳某,說自己被別人戲弄了,要對其教訓一下。接到電話后,吳某便找來幾個人拿著鋼管與李某聚頭。為表示謝意,李某請他們先是在一小酒館里搓了一頓。吃飽喝足后,在李某的帶領下,一伙人來到了武進汽車客運站蹲守。眼見張某的車進了站,吳某等人便想沖上去,但被李某制止了。李某說,汽車站里人太多,不好動手,再等等。過了一會,見張某的車出了站,李某等人便跟了上去。一直到常武路的一個路口,就在車子等紅燈的時候,吳某等人沖上去對著車子前后擋風玻璃一陣打砸。砸完后,李某一伙人一散而逃。感覺此事做得太張揚,李某便跑回老家躲藏。案發后,李某被抓。
武進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李某在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后五年以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鑒于其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并已賠償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