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犯不遵紀守法被收監
作者: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2-05-31 瀏覽次數:487
無故不參加思想教育學習,對司法所工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的管教不配合,不守法紀,在社區矯正服刑的90后緩刑犯小王終于自食其果。日前,經徐州市銅山區司法局建議,小王被徐州市銅山區法院撤銷緩刑,等待他的將是1年的鐵窗生活。據了解,這是《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自今年3月份正式施行以來,該地首例因不服社區矯正管教、不遵紀守法而被撤銷緩刑,予以收監執行的服刑人員。
2010年6月,不滿18歲(1993年7月出生)的小王因參與一起聚眾斗毆,構成聚眾斗毆罪。法院考慮到被告人小王剛滿16周歲,具有少年犯罪的心理、生理特點,其實施犯罪時對于自己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缺乏一定的認知能力,且歸案后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為了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法院于2010年12月判處小王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小王在進入居住地社區服刑后,因其年齡較小,共同參與社區矯正的司法所工作人員、派出所民警都給予他更多關心。可一度表現得頗有悔意的小王,經受不住他人的引誘,很快就將認真接受矯正的承諾拋諸腦后,經常不參加教育學習,不參加社區矯正,對司法所工作人員、派出所民警的管教亦口服心不服,且不遵守法紀,2012年4月28日與他人一起吸毒,5月3日又在他人的糾集下,參與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20日。次日,徐州市銅山區司法局建議法院對小王撤銷緩刑予以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