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千金,本來是天大的好事。可一對恩愛的小夫妻竟為了孩子跟誰姓鬧起了離婚。崇安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

 

丁磊今年30出頭,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朋友們常笑說,貌不驚人的丁磊怎么娶了個王玲這么個好老婆,人漂亮、學歷高、家境又好。最難得的是身為私營老板的老丈人不但不嫌棄丁磊是個“窮小子”,反而十分肯定欣賞他的工作能力。在親人朋友的一片祝福聲中,二人順利步入婚姻殿堂。兩年后王梅生下一個粉琢玉雕的小女嬰。

 

喜得千金,本來是天大的好事,可誰也沒想到就為了這個小天使,本來一團和氣的兩家人撕破了臉,一對恩愛的小夫妻也離了婚。

 

孩子出生第三天,王玲興奮地和丁磊討論:“老公,咱們女兒叫王嫣怎么樣?”丁磊臉色都變了:“按中國的傳統,孩子應該跟父親姓呀。”王玲不依了:“戀愛時你可是親口答應孩子跟我姓的。”“那是戀愛,我只是說說而已,還不是為了讓你高興嘛,結了婚就應該回歸現實,你也要考慮考慮我父母的感受。”小兩口爭論了一晚上也沒吵出結果,沒幾天,雙方的父母也加入了這場論戰。

 

丁磊父母火氣不小,丁磊戀愛時口頭答應的事從來沒經過父母許可不能算數。自己家就這么一個兒子,好容易生了個女兒還跟媳婦姓,這不是讓丁家絕后嗎?再說,根據中國的傳統,孩子本應該姓丁。孩子要姓王,丁家的臉都丟光了不說,香火還續不續?

 

素來和氣講理的王玲父母突然變得不依不撓了,王家也就一個女兒,三代單傳,王玲父親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創下了一片家業就指望外孫女來繼承。戀愛時丁磊答應得好好的事,結婚了就要改口,早知道這樣王玲根本不會嫁給他。王家不挑女婿的相貌、收入和家境,就這么一個要求,也不算過分。連婚姻法都規定男女平等,孩子可以跟父親姓也可以跟母親姓。現在小外孫姓王有什么不可以?

 

兩方吵吵鬧鬧、各不相讓,直到孩子快滿月了,名字還沒取好。身心俱疲的王玲想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于是帶齊了資料偷偷地給女兒上了戶口,名字就叫王嫣。完成了此樁心事,王玲再沒和丁磊討論過女兒的姓氏問題。丁磊看妻子來了個180度大轉變好生奇怪,到派出所一查,才發現原來妻子早就先下手為強了。丁磊氣沖沖地找王玲理論,素來溫柔可人的王玲冷冷地對丁磊說,孩子已經姓王了,同意的話好好過日子,不同意也沒事,離婚好了。丁磊的父母也是暴跳如雷,“兒子,這樣的媳婦不能要。”

 

很快丁磊一紙訴狀將王玲告上了法院,稱王玲未經自己同意擅自為女兒確定姓名并申報戶口,對夫妻感情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要求和王玲離婚,孩子歸自己撫養,并隨自己姓。王玲爽快地同意離婚,但孩子必須由母親撫養。雙方在法庭上又展開了一場奪子大戰。

 

崇安法院經審理認為,因原、被告均同意離婚,可視為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故支持丁磊的離婚訴求;關于女兒的撫養權,王嫣尚年幼,且長期與王玲及其家人共同生活,故王嫣由王玲撫養為宜。關于撫養費數額,結合本市人均生活水平和丁磊的收入情況,以每月支付500元為宜。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隨母姓,故丁磊要求變更女兒姓氏一事不屬法院處理范疇,法院不予理涉。王磊不服提起上訴,被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80后的獨生子女陸續組建了家庭,并養育子女,因子女姓氏引發的矛盾日益突顯。雖然法律規定子女可以隨父親姓也可以隨母親姓,但現實生活中仍對抗不了傳宗接代的老習慣。恩愛夫妻為孩子冠名權離婚,這代價似乎過于昂貴,對孩子而言姓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擁有一個完整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