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江蘇三木集團有限公司收到了來自西安方的900萬元賠償款。至此,一起歷時16個月、雙方矛盾尖銳、涉及政府部門、因大型工程項目征地拆遷引發的巨額賠償糾紛,在宜興法院的積極協調下終于落下帷幕。宜興法院在這起案件中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統籌兼顧各方利益,積極穩妥處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事件回放:20年租賃合同未到期因拆遷被強制叫停
2000年,陜西省政府向全國各地招商引資,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了宜興的江蘇三木集團有限公司。當年,三木公司就在西安市灞橋區邵平店村創辦了西安三木化工有限公司,租賃了原屬西安化工溶劑廠的30.8畝土地、廠房設施和部分設備,合同約定租賃期為20年。主要生產乙酸乙脂、環氧樹脂等化工產品,歷年來的投資額累計已經超過2370萬元,生產的化工產品在西北地區占有較高的市場份額。2008年6月,原出租人西安化工溶劑廠在改制時被西安遠通鋁業有限責任公司整體兼并收購。同年7月,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投資約11億元,準備投資建設“延煉—西安成品油管道工程”,公司征用拆遷地塊正好包括坐落在灞橋區邵平店村的西安三木公司廠區范圍,作為省重點項目的建設用地,當地相關部門在2008年10月31日做了初步的拆遷工作,但因拆遷涉及出租方、承租方、拆遷方、用地者等多方利益,特別是承租方三木公司與出租方遠通公司在設備和財產的歸屬上產生了重大分歧,導致拆遷一度處于僵持狀態。
起訴:要求租賃方賠償損失900萬元
三木公司與西安方的租賃合同約定是20年,目前僅履行了8年,還有12年,因為當地企業的投資項目就要被迫停止,三木公司認為對方已違約,必須對公司所受的重大損失承擔后果。
2008年11月12日,三木公司向宜興法院提起訴訟,稱其投資的西安三木公司使用中的土地、廠房和設備目前正在遭受無故拆毀,該土地、廠房系向原西安化工溶劑廠租賃,西安化工溶劑廠由西安遠通鋁業有限責任公司整體兼并,目前的出租方遠通公司無法保證承租人合法的租賃物使用權,已經構成違約,請求判令被告遠通公司、被告土地征用者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賠償因單方終止租賃合同造成原告的財產損失、合同預期收益暫按900萬元計算,同時向法院提出證據和財產保全的申請。
法官: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保全證據
宜興法院受理此案后非常重視,承辦法官丁瀟宇和法警于立案當晚即趕赴西安,次日便到遠通公司了解核實租賃、拆遷等基本情況。第三天即2008年11月14日,承辦法官召集原被告雙方至征地現場勘察,對已拆了一部分的廠區現場進行拍攝、錄像,作為初步證據進行保全,并組織人員對已拆的和尚未拆的設備等財產進行清點造冊。同時,承辦法官又赴銀行,依法凍結了遠通公司的帳戶。法官馬不停蹄,確保在第一時間進行了證據和財產保全。
因本案涉及到西安省重點投資項目,為慎重起見,承辦法官又與當地灞橋區政府和法院取得聯系,向他們詳細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并表示希望得到他們的理解與支持。
調解:一波三折終有果
遠通公司得知公司帳戶被凍結后,立即趕至宜興法院。2008年12月1日,承辦法官召集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但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分歧較大,調解未果。但雙方在法官的協調下,態度緩和,對一些認識問題達成了共識。
很顯然,案件的審理受到了諸多的壓力,一方面,一個省級重點工程項目急于平地施工;另一方面,兩家受影響的企業為各自的利益互不相讓,對簿公堂。2009年2月19日,三木公司撤回對延長公司的起訴,僅要求遠通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2009年3月23日,宜興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庭審中,原告三木公司認為: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20年,到期尚有12年,遠通公司除了應當承擔直接財產損失外,還應當承擔不能繼續履行合同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即可得利益。庭審中,三木公司提出公司實際和可預期的損失達3000萬元以上。被告遠通公司則辯稱:違約是由當地政府部門的拆遷行為引起的,三木公司應當直接向拆遷方索賠。法官當庭組織調解,仍因分歧較大,調解未果。
考慮到拆遷補償費用最終必須由拆遷方和用地者支付,只有找出最優處置方案,才會有效疏導,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結事了。理清了辦案路,2009年4月,該院副院長王旭東和承辦法官丁瀟宇再次前往西安,于4月1日約見了灞橋區政府和法院的相關負責人,與他們就本案的解決方案進行了充分的意見交換與溝通。宜興法院提出,解決問題的關鍵是要正確區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財產界限范圍,之后公平合理地核定財產價值,以此為切入點,案件才能順利進行下去。經過幾番探討,終于確定了“先區分、后評估、再協商”的解決方案,即在現有證據和相關資料的基礎上,把西安三木公司和遠通公司的財產作一區分,然后評估,再在評估結論上雙方作協商。
2009年7月20日,經宜興市價格論證中心鑒定,確定承租方西安三木公司固定資產及庫存原料物品資產價值金額為1339萬余元。
隨后,宜興法院第三次赴西安召集雙方當事人及相關部門進行調解。2009年11月9日,終于促使三木公司和拆遷單位西安灞橋科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達成協議:管委會在60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三木公司拆遷經濟補償900萬元并負擔訴訟費,同時配合三木公司自備運輸工具拉走生產區被拆的化工生產設備;三木公司不再對灞橋區政府、管委會、遠通公司和延長集團提出任何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