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人將工程分包給無施工資質的承包人承建就會承擔其本不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310,被執行人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就為此而給付了6萬余元的賠償款。

 

20083月,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承建了某船舶公司的一項工程,后水利工程公司又將其中的5根樁基工程分包給繆某。512,繆某雇傭了符某等人在船舶公司的工地上進行施工。516晨,符某在施工時不慎跌落,造成8級傷殘。200962,未獲賠償的符某將繆某、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和船舶公司告上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因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違法將工程分包給無施工資質的繆某承建,該院遂依法判決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對繆某8萬余元的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符某申請法院執行后,因繆某無償還能力,該院遂依法責令承擔連帶責任的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給付賠款。該公司在無法推脫責任的情況下先期給付了6萬余元的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