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分包工程 自釀賠償苦果
作者:保建軍 啟平 發布時間:2010-03-15 瀏覽次數:621
分包人將工程分包給無施工資質的承包人承建就會承擔其本不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2008年3月,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承建了某船舶公司的一項工程,后水利工程公司又將其中的5根樁基工程分包給繆某。
符某申請法院執行后,因繆某無償還能力,該院遂依法責令承擔連帶責任的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給付賠款。該公司在無法推脫責任的情況下先期給付了6萬余元的賠款。
分包人將工程分包給無施工資質的承包人承建就會承擔其本不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2008年3月,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承建了某船舶公司的一項工程,后水利工程公司又將其中的5根樁基工程分包給繆某。
符某申請法院執行后,因繆某無償還能力,該院遂依法責令承擔連帶責任的南通某水利工程公司給付賠款。該公司在無法推脫責任的情況下先期給付了6萬余元的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