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摔成殘疾 公司不管法院幫忙
作者:蔡慧慧 發布時間:2010-03-11 瀏覽次數:685
2008年1月響水縣新金蘭公司員工楊某在上班途中不幸摔了一跤,構成九級傷殘生活不能自理,丈夫張某同是新金蘭公司員工,因楊某一直癱瘓在床,丈夫無法正常上班進行護理至今。昂貴的醫藥費將楊某一家逼得一籌莫展。
楊某的丈夫四處奔波,難解燃眉之急。周圍的好心人向他們獻計:你是在上班途中摔倒的,為何不向新金蘭公司提出賠付附加精神撫慰金呢?然而,曾今的老東家新金蘭公司將責任推得一干而凈。楊某的丈夫只好向公司財務借三萬元預付醫療費。
很快醫療費告急,楊某和新金蘭公司無法達成一致,爭執之下楊某和張某遂向響水縣法院提起訴訟。
收到訴狀后,王法官經過調查了解到:原告楊某1993年進被告單位工作至2002年退休,在辦理退休手續后的2004年又被被告聘用上班工作,而楊某的丈夫也是被告的老員工。可以說兩位老人為被告奉獻這么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調解刻不容緩!不畏困難的王法官踏上了和解之旅。他幾次到原告楊某的床前,當面聽取她的請求,了解她的困難,幫她排除憂慮;先后多次與新金蘭公司的領導分析利弊、磋商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轉機終于出現了,被告愿意協商解決。王法官動情的說:“公司是員工的庇護所,當員工有難能得到你們的幫助,他們會感激你們一輩子的。”這句簡短而質樸的話,讓被告信服了。
經王法官的調解,新金蘭公司賠付12萬元賠償金,為老人楊某治病送去了救命錢。近日,楊某收到響水法院送達的民事調解書時,熱淚奪眶而出。“是王法官為我這個56歲老人要來了救命錢,要不,后半輩子就沒著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