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拒絕乘坐出租車,80后乘客與司機一言不合互相動粗,乘客立即召集親戚為己“助陣”,致使司機受傷住院。司機一怒將乘客告上法庭,兩人的官司從靖江法院打到了泰州中院,持續進行了一年。

 

司機最終贏了官司。80后乘客仍是不服氣,四處躲避法院執行法官,拒絕賠償原告錢款,始終認識不到錯誤的他,最終為自己的沖動付出代價,被罰款5000元。

 

乘客拒坐出租車  與司機“結怨”

 

80后乘客盧成是靖江市靖城街道柏一村人,200891上午11時許,盧成帶著女朋友,從靖城街道柏木橋路段打的上城。盧成剛一招手,兩輛出租車一前一后停下。前面一輛出租車司機鄭偉見生意來了,連忙下車,為他們打開后車門。可盧成往車內一瞧,發現車上已經坐著兩名乘客,便徑直帶著女友坐上后面一輛空車。

盧成拉開副駕駛室門,剛準備坐上去,可被拒絕的司機鄭偉不服氣,走上前攔住盧成責問。盧成不耐煩,回了一句:“老子愛坐誰的車就坐誰的車”。兩人開始爭吵,并互相拉扯。此時,鄭偉的妻子下車拉勸。盧成年輕氣盛,立即放棄乘坐后一輛出租車,一腳踩住出租車的前保險杠,不讓鄭偉離開,揚言要喊兄弟過來。

四分鐘后,盧成的父親和兄弟相繼趕到現場,“拉勸”的同時卻與司機扭打一團。直到半小時后,民警到場雙方才停手。當晚,鄭偉被送往靖江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為頭部外傷、腦震蕩、腹壁及左下肢軟組織傷,治療五天后才得以出院,共用去醫療費5000余元。

 

司機贏了官司  乘客上訴泰州中院

 

200811月份,鄭偉氣不過,將盧成等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盧成大喊冤枉:我是乘客,當然有選擇乘不乘車的權利,可出租車司機“欺人”,特意下車來責問他啥意思。他氣不過才引起了后來的糾紛,司機純屬咎由自取。不服氣的他干脆找來律師,向法院提出反訴,說鄭偉也打傷他的左眼,要求鄭某賠償醫療費用九千余元。

 

那么,責任到底在誰呢?兩個月后,靖江市人民法院最終判決盧成應當賠償司機鄭偉4914.4元。盧成氣壞了,上訴到中院。不曾想,泰州中院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說,其實在判決中,他們并不只認定了盧成一方的錯,司機鄭偉同樣也負了部分責任。鄭偉是出租車經營者,在盧成選擇另行乘坐時,他沒有尊重和理解顧客的合理選擇,而是下車質問被告,從而引發糾紛,應當負有一定責任。而盧成在鄭偉質問時不能保持克制和忍讓,還電話通知了另外兩人,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應負主要責任。

 

乘客拒不履行  被處罰5000

 

判決生效后,鄭偉立即申請法院執行。

 

對于法院傳喚,盧成始終置之不理,他依然覺得委屈,拒絕出庭。后來,他聽聞法官上門執行,索性不住在家,四處躲避法官。“他躲避根本不是辦法,只會讓他自己承受更壞的后果。” 執行法官耐心動員其家人說服盧成到法院履行義務。誰知,盧成家人不但不接受,反而態度強硬,在法院強制執行時,盧成的父母妨礙執行。日前,靖江法院執行法官面對屢勸不改的盧某,決定給予5000元處罰。

 

 

 

目前,盧成終于認識到錯誤,交清了法院判決的執行款。辦案法官表示,縱觀這起案件,起因很小,這也告誡了年輕人遇事要冷靜,不能隨意傷害他人,否則將受到法律制裁。(文中人物為化名)